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公告送达(东莞市新富轩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7-30 15:18:03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分享到:


东莞市新富轩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号:粤东交强处[2021]1407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

你(单位)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一案,本机关于20210511对你(单位)的 粤S85835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文号:粤东交强措【2021240008)。现因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解除扣押。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07月30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