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公告送达(朱德悦)
发布日期:2022-03-31 08:57:22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分享到:


朱德悦:

你(单位)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依据《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号:粤东交强处[2022]0004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

一、因你(单位)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一案,本机关于2022年02月24日对你(单位)的粤B12US1轻型厢式货车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文号:粤东交强措[2022]160002号)。现因扣押期限已经届满,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解除扣押。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03月31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