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公告送达(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9-15 09:35:30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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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证解[2021]1450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本机关依法于2021年08月19日对你(单位)的物品:赣AB6999大型卧铺客车道路运输证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文号为:粤东交证保[2021]030287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自2021年08月25日起解除该证据登记保存。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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