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公告送达(天津万聚诚客运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1-29 08:22:04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分享到:



天津万聚诚客运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证解〔2021〕1494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本机关依法于2021阿年12月23日对你(单位)的物品:津CF8922大型客车道路运输证IC卡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文号为:粤东交证保[2021]310057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自2021年12月28日起解除该证据登记保存。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129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