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贵州默中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默中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号:粤东交先保[2018]0037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
本单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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