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柳州市云迅运输有限公司)
柳州市云迅运输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号:粤东交先保[2019]0134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
本单位于2019年06月20日对你(单位)的物品:桂BX9266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桂交运管柳字450200023148号)壹张等物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现依法对上述物品作出如下处理:现已取证完毕,并决定于即日起解除证据登记保存。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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