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北海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
北海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证解[2022]0066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本机关依法于2022年07月08日对你(单位)物品:桂E32815大型客车道路运输证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文号为:粤东交证保[2022]030174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自2022年07月15日起解除该证据登记保存。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08月31日


网站地图|
隐私条约|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