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公告送达(广西来宾泰禾运输有限公司忻城汽车总站)
发布日期:2024-04-30 16:48:35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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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泰禾运输有限公司忻城汽车总站: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证解〔2024〕0031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本机关依法于2024年04月01日对你(单位)的物品:桂G91000大型普通客车客运线路标志牌(忻城-宝安 编号:桂运班字AA22310006号)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文号为:粤东交证保〔2024〕1605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自2024年04月11日起解除该证据登记保存。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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