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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安徽省徽龙恒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3-01 14:13:07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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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徽龙恒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责改〔2024〕1611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2023年11月12日17时2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长安镇上角社区上兴路同安大厦旁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皖D58830大型普通客车停靠在路边上客,被检查时车上约有50名乘客,目的是四川西昌,该趟运输属省际包车。经核查,你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省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未取得包车客运资质。你单位涉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以上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公司受托人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二、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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