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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佛山市鑫鸿运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3-15 11:37:02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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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鑫鸿运输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责改〔2024〕1616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2024年01月22日09时10分,你(单位)使用粤E59167中型厢式货车在东莞市企石镇企桥路运输危险货物50瓶48公斤的液化石油气,涉嫌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有询问笔录、视频资料、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危险品运输押运员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改正内容和要求是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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