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肖时委)
肖时委:
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责改〔2024〕0700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2023年12月07日10时15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使用粤SDU5897小型轿车通过“T3出行”网约车平台接送1名乘客,从东莞市寮步镇到东莞市常平镇,途径东莞市企石镇从莞高速东部快速路站入口,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
二、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你立即改正,改正内容和要求是停止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或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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