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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米兵:《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8 11:15:56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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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米兵:

你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责改〔2024〕1604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如下:

  一、你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2时00分在广东省东莞市G94珠三角环线高速石碣收费站被我机关执法人员查处使用粤S67FP9小型普通客车装载14名乘客,分别从东莞市大朗镇和万江镇载客前往目的地湖南省嘉禾县,与乘客商定该趟运输的车费为每位人民币110至180元不等,乘客到达目的地后支付;你所驾驶的粤S67FP9小型普通客车的车主为伍春娇,车主无参与实际经营。该车辆的使用性质是非营运,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本机关认为你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对上述问题立即改正。

  三、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责令你立即停止并自行改正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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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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