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
你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号:粤东交责改〔2024〕0123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如下:
一、2024年12月6日10时4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叶柳萍、陈树雄联合石排交警大队、茶山交通运输分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钟庆培、李秋发在东莞市石排镇从莞高速收费站出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途经上址的粤SDB2517小型轿车进行检查。经查,粤SDB2517小型轿车办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主是东莞登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你租用该车用于网约车经营业务;被查时,你驾驶该车运载乘客廖小东,从常平镇彤彤百货去往东莞市石排镇;该趟运输是你通过阳光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的,平台显示司机收取车费19.23元;你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你有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法行为,以上有驾驶员询问笔录、现场笔录、乘客询问笔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复印件、司机收取车费手机截图、从业资格查询截图、乘客支付车费手机截图、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二、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对上述第1项问题立即改正。
三、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责令你自行改正违法行为。从事网约车服务驾驶员的,应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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