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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政朝:《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09:48:43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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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政朝:

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责改〔2025〕28003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2025年4月15日10时00分左右,我分局执法人员联合镇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开展重点车辆稽查布控联合执法行动中,在东莞市横沥镇北环路山厦工业区红绿灯前路段,发现一车辆号牌为粤SQ2981的小型普通客车,执法人员邓学文、何锦华对司机和乘客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该车车主是东莞市礼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司机是黄政朝(原名黄诗昌),车辆是车主暂借司机使用的。现场检查时,车上有4名乘客,其中有2名乘客在东莞市沙田镇上车,1名乘客在东莞市常平镇上车,剩余1名乘客是在深圳市上车的,所有乘客目的地是广西贺州市桂岭镇,其中2名乘客的车费是230元/人,到达目的地后由司机收取。经执法人员核查,该车主与司机都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黄政朝涉嫌使用粤SQ2981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以上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为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对上述问题立即改正。

三、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立即停止经营,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不得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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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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