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富韦(身份证号码:522529********4814):
你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责改〔2025〕22011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2025年01月24日10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朱启弟、林铭伟接到东莞市清溪交警大队通报,在东莞市清溪镇科技路东莞市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门口路段依法对由驾驶员陈富韦驾驶的浙C9K0B6小型客车(7座套牌车,实际车牌号为云A803EY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调查取证,经调查,执法人员现场查处负责驾驶该车的是驾驶员陈富韦,该车车辆所有人为龙潘丽,该车核定载人数为7人,查处现场该车车上搭载了1名乘客(梁少梅),车上乘客梁少梅是在惠州市陈江乘坐上由驾驶员陈富韦负责驾驶的浙C9K0B6小型客车(7座套牌车,实际车牌号为云A803EY小型普通客车),要到贵州贵阳,车上乘客梁少梅是通过其本人的男朋友徐佳祥手机微信方式联系该车驾驶员陈富韦(微信名陈韦)谈好该趟运输乘客梁少梅的运费费用价格,谈好的运费费用价格为600元,乘客梁少梅的男朋友徐佳祥已经通过手机微信支付方式支付100元运费订金给负责驾驶该车的驾驶员陈富韦收取,车上乘客梁少梅不认识该车驾驶员陈富韦,经核查,执法人员现场查处该趟运输乘客梁少梅的运输行为由驾驶员陈富韦负责实施,车上乘客要支付车费,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陈富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现陈富韦使用浙C9K0B6小型客车(7座套牌车,实际车牌号为云A803EY小型普通客车)于2025年01月24日10时10分在东莞市清溪镇科技路东莞市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门口路段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以上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机动车信息查询资料等证据为证。对其进行检查并取证,车辆由交警部门并依法扣押车辆。
二、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对上述问题立即改正。
三、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责令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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