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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吴柏安副局长带队赴各片区召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督导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1-04-23 17:46:20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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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至22日,市交通运输局吴柏安副局长带队赴各片区召开了5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督导座谈会。局政策法规科,执法一、二、三、四科主要负责人及各交通运输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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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由吴柏安副局长主持,会议首先传达了朱利民局长对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法工作,要牢固树立“综合交通、品质交通”发展理念,要结合“大交通”机构改革,找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定位,要紧紧抓住“综合”二字,把执法放在行政管理链条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思考,结合交通的规划、建设、审批、管理、执法全过程进行综合考虑;要站在服务综合交通发展的角度,转变理念、开阔视野、打开思路,准确判断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以系统观念来加强协同监管,全力服务交通运输发展大局。

  吴柏安副局长强调,要推进今年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必须认真深刻领会朱局指示精神,特别是要理解“综合行政执法”这一概念的涵义,把综合执法融入到行政管理全链条上来理解把握。通过召开执法座谈会,对基层分局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督导意见,了解各分局的执法工作思路、具体措施以及存在困难,充分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以促进各交通执法单位全面落实新一年的执法工作要点和任务。

  接着,由局政策法规科,执法一、二、三、四科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今年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任务提出了督导意见,并对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介绍说明,各交通运输分局主要领导围绕今年执法工作重点、存在突出问题和困难、对执法工作及评议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交流发言。会上,吴柏安副局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各交通运输分局反映的“一超四罚”、卸货场建设、危险货物运输整治、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等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交流讨论和回应。会议了解到,执法任务重、工作量大、案件数量多是目前的困难问题;分局普遍反映存在执法力量不足、人员调动频繁、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建议多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市局与分局、分局之间的交流学习。座谈会共收集工作意见建议152条,考核方案修改意见145条。

  吴柏安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各交通运输分局对本次督导座谈会的认真和重视,他认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广大交通运输执法人员齐心聚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对与会人员和工作在交通执法一线的同志们表示敬意和感谢。对下一步的工作,他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要转变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要转变“重审批、轻监管”“以罚代管”的观念,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闭环。要用心做好服务,破解综合交通监管难题。要转变工作方式,实行普法工作前移,坚持审批、检查、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实现“审批、管理、执法、监督”各环节的高效协调运作。

  二要持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建立完善执法制度机制。要建立完善执法党建引领机制,落实交通部“把支部建在大队上”的要求。要建立完善执法年度计划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将年度执法工作开展形成一个链条。要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工作调研和交流协作机制,加强执法机构与审批机构、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跨部门、市镇联合执法的常态化机制,凝聚起齐抓共管的执法合力。

  三要根据综合交通的职能转变,找准定位、全面履职,有所作为,干出亮点。交通分局在镇街(园区)部门中要发挥应有作用,争取镇街(园区)党委政府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着力解决人手不足、装备不够等问题,努力开创“十四五”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四要创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方式。加快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织密治超执法监控网络。推进货运源头视频远程监管系统建设,实现监管平台与货运源头企业数据对接。推广建设治理营运客车非现场监测点,对客运重点监管领域实施精准打击。积极争取当地镇政府支持,加大经费、物力投入,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五要加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培训。坚持统筹兼顾、分级培训的原则,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综合法律法规培训,各执法科组织相应执法门类专门业务培训,各交通运输分局建立常规培训,加强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六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交通队伍形象。坚持把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养成良好作风,抓好队伍文化建设,引导执法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打造业务精湛、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交通执法铁军。要做好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工作前移,抓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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