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的统一部署,市人民检察院对东莞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情况开展监督工作。
3月11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春波率队调研东莞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公共中心运营情况。市港航事务中心韩胜海主任,市检察院、市交通运输局、东莞海事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丁春波一行现场听取了船舶污染物的收集处置过程,实地考察了公共中心的储罐区、污水处理单元、污油综合利用单元及中控室等场所,详细了解项目工艺流程和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船舶含油污水经升温、静置、分离等一系列步骤后实现油水分离,污水经深入处理后纳管排放,分离出的油品经进一步提纯形成燃料油等产品,广泛应用在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真正实现了“变废为宝”。
丁春波表示,市交通运输局、东莞海事局等单位积极引导企业整合资源,主动探索船舶含油污水规范化管理,值得肯定。她指出,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立案办理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公共中心的建成运营,推动船舶含油污水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有效填补大湾区港口群的处理能力缺口,为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港口经济发展协调推进贡献东莞力量。
丁春波建议,公共中心要持续加强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高效高质处理;要切实担起社会责任,持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立足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不断探索船舶污染治理新领域新模式,为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作出更大贡献。
图1东莞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公共中心全景图
图2东莞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公共中心中控室
图3东莞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公共中心储罐区
图4东莞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公共中心污水处理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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