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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东莞市公路应急抢险工程队伍储备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2 17:45:05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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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交投集团、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公路应急抢险工程队伍储备库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抢险、应急和修复工程项目报批建设工作流程>的通知》(东府办〔201313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145月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了公路工程抢险、应急工程队伍储备库(下称储备库),由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及施工单位组成,服务期5年。目前该储备库服务期已全部到期,现解散不再使用。为适应我市机构改革新形势下公路抢险应急工作的需要,保证应急抢险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东莞市应急抢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816号)规定,我局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建立了公路应急抢险工程队伍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库组成及服务年限

公路应急抢险工程储备库中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数量为5家,施工单位数量为7家,服务年限暂定为4年,每两年考核调整1次。储备库具体名单如下:

(一)勘察设计单位: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道路桥梁勘察设计院及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及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二)监理单位:北京华路捷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安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湖南通达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衡通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贵州通力达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施工单位:广东鸿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公路工程公司、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二、适用范围

除因工程要求特殊,在储备库中无适合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外,符合《东莞市应急抢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816号)有关规定的公路应急抢险工程项目的适用本储备库。

三、应急抢险工程任务分配及管理

应急抢险工程的任务分配和管理,严格按照《东莞市道路应急抢险工程队伍储备库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东交〔2019365号)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各项目业主及储备库单位及时向我局建设管理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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