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公 告
发布日期:2019-12-18 10:40:37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场及周边各类营运车辆的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营运秩序,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市即将在南城街道五处重点路段启动对营运车辆经营行为的视频监控抓拍工作,视频监控抓拍取得的资料数据作为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认定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的依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

2020118日零时零分起

二、视频监控抓拍数据采集点

1宏二路南城汽车客运站至蜂汇广场路段;

2、康华医院正门路段;

3、隐山路鸿福公寓至天福大厦路段;

4、宏图路丰田汽车4S店至家居装饰城路段;

5、莞太路与众利路交汇红绿灯路口。

三、自启动之时起,对行经上述路段的营运车辆实行全时段视频监控抓拍。请广大运输经营业户、驾驶员严格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191218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