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疫情期间优化政务服务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措施的公告
为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我局制定疫情期间优化政务服务加快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
我局按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的安排,推出两批不见面审批服务。通过双向邮寄免费,可以让申请人在疫情期间不出门也能办事。我局总共推出55项不见面审批服务。(详见《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市交通运输局)》)
二、允许部分许可事项延期办理。
(一)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和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可暂不换证,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二)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疫情期间,不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处罚。疫情结束后,督促有关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者及车辆及时延续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制度恢复到原政策制度执行。
附件: 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市交通运输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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