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东莞市大昌冷冻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具备原许可条件或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分别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予以撤销、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被撤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可登陆我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jtj.dg.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第1季度关于撤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xlsx


网站地图|
隐私条约|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