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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日期:2019-10-12 15:31:46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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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局拟对因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被扣押且逾期不领取的车辆进行清理。请车牌号码为粤SMM393等25台机动车(详见《拟处置车辆车牌明细》)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车辆相关证件到我局领取车辆并接受处理。三个月后仍不领取的,我局将依法对上述车辆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拟处置车辆车牌明细表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市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南城办事大厅35、36号窗口)

  联系电话:0769-2318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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