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批客运业务申办情况公示
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
为保障我市道路客运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按照《关于实施客运业务公示制度的通知》(东道运[2015]139号)要求,现对我局第131批受理的客运业务申请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http://jtj.dg.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征求相关企业、客运站意见,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5月25日—5月27日)。
请相关企业、客运站及时关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理由及依据,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电话:0769—22002292,传真:0769—22002290;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立新交通大厦三楼道路客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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