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规章制度程序条例》、《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拟举行《东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单位代表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初步定于2021年3月23日(周二)上午9时在市交通大厦副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事项
(一)《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对居住小区内停车管理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对道路停车泊位(包括夜间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撤除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三)《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四条对行车行为管理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四)《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
(五)对《办法》其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听证参加人名额为15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具体包括市人大代表2人、市政协委员1人、有关政府部门代表2人、行业代表2人、专家代表2人、市民代表6人。
(二)听证旁听人
欢迎关注东莞市机动车停车立法工作的热心人士参与旁听,旁听人员凭身份证和书面通知参加听证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下午17:3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东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请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9楼填写《东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请登录“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jtj.dg.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54293624@qq.com。报名联系人:陈锦洪(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69—22002007。
附件:1.《东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东莞市司法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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