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广东石东实业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通告
关于注销广东石东实业有限公司《港口经营
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
作业附证》的通告
广东石东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停止从事港口经营活动,并向我局申请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同意其申请,并依法注销其《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粤莞)港经证(0031)号]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粤莞)港经证(0031)号-C001~C067、(粤莞)港经证(0031)号-K001~K002和(粤莞)港经证(0031)号-T001~T007]。自2021年8月24日起,广东石东实业有限公司不得从事港口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4日
相关文件:关于注销广东石东实业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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