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东莞市虎门港驳船码头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关于注销东莞市虎门港驳船码头有限公司
《港口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关于注销驳船码头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根据东莞港务集团统筹安排,你司码头1#、2#、3#、4#、5#、6#、7#、8#、9#、10#、G1#、G2#、G3#泊位由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你司不再负责该码头的经营,现申请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你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粤莞)港经证(0027)号]。
自发文之日起,你司不得从事港口经营活动。请你司将《港口经营许可证》原件于2021年9月1日前交回我局。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31日
相关文件:关于注销东莞市虎门港驳船码头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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