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参与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名单等信息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质管字〔2022〕16号)要求,各地市质监机构应于2022年2月10日前在政府网站公示建设单位上报的属于2021年度信用评价项目范围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名单等信息。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 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信息公示表(东莞).xlsx
东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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