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祥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资质审查公示
根据《东莞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工作指导意见》(东天汽办[2009]3号)规定,经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相关专家联合审查合格,初步认定东莞市祥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通过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资质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7天内。
公示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 |
东莞市祥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
企业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石井莞樟路石井路段17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文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 | ||
申请资质 |
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受理科室: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技术管理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22002261、22002215 传真:22002260
邮政编码:523125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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