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初评情况的公示
关于2016年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初评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7]2439号)工作部署,我局对本市2016年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进行了初评,现将初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价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科,邮编:523125;
受理电话:0769-22002292,传真:0769-22002290;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
隐私条约|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