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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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03 17:06:24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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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推动松山湖园区统筹片区联动协调发展,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和集约高效发展水平的有关精神,我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事权梳理、前移以及承接承办等工作,共梳理原由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2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1项公共服务事项,前移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片区直属分局。目前,这36个前移事项的办事指南、流程、要求等已完成修改,前移事项的公示工作也已完成。二是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工作部署,我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将原中心镇承接的44个下放事项,下放到非中心镇(街道),促进了事权下放的均等化;我局修订了下放给各镇街(园区)行使事项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事项的具体操作规程、委托要求、注意事项、监管措施和时间要求等内容,并印发实施;5月份,与各镇街(园区)签订行政委托协议书,明确放权方式、内容、要求,明晰职责分工,6月份,完成了对所有承接事权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了下放事权承接单位的业务能力,确保事权下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推进网上办事建设。根据梳理的办事事项目录、市关于做好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将相关办事事项在办事大厅和目录管理库中进驻,完善各类事项信息,鼓励群众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业务,积极推进网上办事。目前,我局行政审批85项、社会服务事项24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通过现场受理+快递送达和申请人快递送件受理+现场取件办结两种方式,我局94% 的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的要求。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提请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程序和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行业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对决策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进行说明。采取召开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方面:一是继续加强案件审核制度和法制监督员制度。通过双层审查的监督体系,使案件处理更为细致、严谨,从源头上规范执法程序;同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存有瑕疵的执法案件予以及时纠正,减少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监督部门对各执法单位的监督,充实和完善我市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二是推动行政执法公开化和标准化。涉及行政执法案件,除法定不能公开的,在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作出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案件信息,并上传到我局交通公众网进行公示。依法公开《东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坚持“同一处罚事项,同一处罚标准”原则,防止处罚畸轻畸重、防止执法的随意性。三是实行网上办案。我局案件从立案审批到案件归档全程录入“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明确责任,做到一人一岗,责任到人,保障案件全过程监管,促进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面,一是开发建设东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执法的科技化、信息化、可视化水平。系统主要的功能模块有:移动执法、监控平台、公文办理、考勤管理、执法记录、指挥调度等。其中重点是移动执法模块,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可使用平板电脑制作笔录并打印文书,登记的案件信息经市执法系统自动推送到省执法系统,并以草稿案件保存到省执法系统,避免了执法人员重复录用案件信息,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同时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大力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模式,积极运用监控指挥系统办理案件,通过前端固定视频发现违法行为并取证,以此为依据发起非现场执法案件。我市自2017年8月15日起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通过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数据,积极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超限率明显下降,有力打击了违法超限行为,增强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行政审批工作严格实行“九公开”,方便群众能清楚地了解交通政务的内容、范围以及办理流程等,随时下载相关表格。二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六项”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公开和制约,努力打造“阳光政务”。三是及时公布《2016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6年度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今年以来,共发布交通信息、政务公告、执法动态等信息1700多条。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上对《东莞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政策解读,帮助群众了解实施细则的内容和涵义。五是及时公开执法信息。通过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信用东莞网站、东莞市行政执法电子纪检监察系统、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等公开执法信息。同时,积极向东莞日报、东莞时报、南方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信息,并借助 “广东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畅行莞邑”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执法动态。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一是加强信访和监督机制建设。健全信访处理机制,增强信访排查处置能力,及时处理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政府热线、“阳光热线”、“局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的意见,掌握并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工青妇组织,妥善处理干群、劳资关系,维护行业稳定。二是完善听证制度,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应诉工作职责,依法履行诉讼中的答辩、举证、出庭等义务;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应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行政应诉工作队伍。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按照提高素质、控制规模、优化结构的要求,严格执法人员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文化素质达标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提高法律专业和交通运输专业人员的构成比例;扎实抓好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切实提高其法律素养、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着力培养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充实和调整法制工作力量,保证法制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切实统一执法形象。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我局于9月28日举办了一期法治专题培训讲座,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李红辉律师就依法行政决策的重点问题、行政诉讼与执行的案例分析、法治新闻热点探讨等,为全体领导干部进行行政法律法规宣讲,着力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保障和监督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全面提高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推进交通法制化建设步伐,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过错)责任追究。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我局日益增加的法律咨询需求,聘请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通过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措施,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意见。针对各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以法制机构为主,法律顾问为辅,执法机构协助开展法律事务的工作机制,完善法制队伍建设,使法律咨询和业务指导常态化、多样化。三是定期开展年度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情况、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是否合法、认定事实和适用条文是否准确等。通过检查,发现和及时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使我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的建立逐步走向规范化,并统一了标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也逐年提升,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得到巩固和强化。四是开展执法督察。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督察办法(试行)》的部署,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市33个分局开展了2次定期督察,对执法局开展了3次不定期督察。通过执法督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升执法效率。

  二、存在问题

  我局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行政审批方面,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我省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规章是设定行政许可的最低效力层级文件,凡是市级政府设定的各项审批,应全面予以取消,各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应该是相同的,具体的办事依据、申请材料等也应该一致。然而,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各市组织开展,各部门整理办事事项,从而造成各市的审批事项不尽相同,同一办事内容的事项名称也不尽一致,给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阻。依法行政意识方面,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继续提高,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到位,行政执法水平不高。这些都要求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大行政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的监督,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进展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举办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培训班,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特征、区分、制定的要求、程序及注意事项、备案审查等内容作详细讲解,使全体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知识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的程序,才能予以制定和对外公布,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注重文件清理。认真抓好国家公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衔接工作,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清理采取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文件的清理,确保法制的统一,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效率。

  (三)加强交通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智能化水平。我局开发建设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以及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效率和执法监督能力。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交通综合指挥中心、数字运政、数字公路、数字治超和数字港航等交通执法平台的建设和融合运用,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执法装备、执法考试、执法档案等规范管理,形成互联网+行政执法网络管理模式。同时,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按照省有关要求,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摄录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增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整体效能。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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