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六个月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关于注销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六个月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经查,粤S0565学和粤S7866学两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上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自发文之日起,不得再使用上述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请相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尽快办理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手续,并于本通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证件交回我局,逾期未交回的,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通告。
逾期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车辆信息表
序号 |
车牌号 |
业户名称 |
道路运输证号 |
审验有效期 |
备注 |
1 |
粤S0565学 |
东莞市东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002838020 |
2017-5-31 |
|
2 |
粤S7866学 |
东莞市美的实业有限公司 |
002866226 |
2017-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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