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批客运业务申办情况公示
第九十八批客运业务申办情况公示
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
为保障我市道路客运市场平稳、有序地发展,按照《关于实施客运业务公示制度的通知》(东道运[2015]139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局第九十八批受理的客运业务申请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http://jtj.dg.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征求相关企业、客运站意见,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请相关企业及时关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如对配客站办理、标志牌变更等业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理由及依据(包括本公司所拥有的受影响班线、申办配客站影响的班车运行情况及我市相关客运站点出具的实载率情况证明),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人:蔡瑞锋;联系电话:0769—22002292,传真:0769—22002290;联系地址:东莞市立新交通大厦三楼客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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