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我市未予续期市际包车指标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05-03 12:26:12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分享到:

 

关于公布我市未予续期市际包车指标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市际包车经营权续期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71129号)及省厅公示的初审结果,我市有S0429S022346个市际包车指标(见附件)因不符合续期条件、企业逾期申报或续期资料不符合要求等未予续期,且标志牌(代用卡)已失效。请上述指标经营企业自觉停止相关车辆经营,在通告之日起10天内交回相关营运牌证及办理对应车辆退出营运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未予续期市际包车指标清单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