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未予续期市际包车指标的通告
关于公布我市未予续期市际包车指标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市际包车经营权续期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7〕1129号)及省厅公示的初审结果,我市有S0429、S0223等46个市际包车指标(见附件)因不符合续期条件、企业逾期申报或续期资料不符合要求等未予续期,且标志牌(代用卡)已失效。请上述指标经营企业自觉停止相关车辆经营,在通告之日起10天内交回相关营运牌证及办理对应车辆退出营运手续。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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