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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港航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8-02-09 12:09:20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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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港航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港口和水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港口和水路运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港口工程项目和港区范围内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港口岸线、水域、陆域、锚地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划定港界,制定港章。

(三)协助开展对港口及服务业、外轮理货、引航和通讯调度实施行业管理;协助开展港口经营资质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管理工作。

(四)协助开展对水路运输及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开展船舶运力额度管理和航线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质、军事、防洪抢险等紧急客货运输,做好港口集疏运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协助开展港航行业安全管理、港航反走私和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七)承担港口规费的相关征收工作。

(八)负责收集、统计、发布港航信息;指导、推广行业科技进步;组织港航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对外与交流。

(九)协助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工作;协助开展港区内仅与码头相连的用于仓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储罐的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开展港区内陆上专门为港口企业装卸设备和非营运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工作等工作。

(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年东莞市港航管理局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东莞市港航管理局。东莞市港航管理局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港口科、水运科、港口通讯调度科(加挂东莞市港口通讯调度指挥中心牌子)、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2个派出机构,东莞市港航管理局沿海分局和东莞市港航管理局内河分局。

三、人员情况

2018年,东莞市港航管理局共有事业编制数49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6人。另外,有离退休18人,聘用人员10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61.41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6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46.24万元,年初结转115.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交通运输支出6063.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8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46.2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47.3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012.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046.24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5948.26万元,占98.38%;住房保障支出97.98万元,占1.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交通运输支出

1)公路水路运输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1401012018年预算数为1767.5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8.49万元,增长11.94%,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45.08万元,增长8.94%

②水路运输管理支出(科目编码:21401362018年预算数为4180.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3.84万元,增长1.30%,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155.26万元,下降21.65%

2. 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97.9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06万元,增长5.45%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8.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0.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94万元;公用经费196.9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90.9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本部门2018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2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6161.41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616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46.24万元,占98.1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5.17万元,占1.87%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616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7.42万元,占31.12%;项目支出4243.99万元,占68.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费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6.9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9.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9.70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9.70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 东莞市港航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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