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提前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的公示(第二批次)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提前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东交〔2022〕44号,以下简称《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东莞市提前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第二批次)予以公示。
一、补贴对象
根据《方案》要求,由车辆所有人自行申请,经公安部门及交通部门核实,此次补贴对象为粤S68485等共计7辆车辆。
二、补贴金额
以车辆购车价格(以最近一次交易购车发票为准)为基准,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起点按10年期限逐月折旧,对符合条件的目标车辆以不高于折旧价的标准进行补贴;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车辆现有价值开展评估,取车辆折旧价与评估价中较低的价格作为目标车辆补贴标准;目标车辆使用超过10年的,或者折旧价与评估价均不足1万元的,或者因故车辆未开展评估的,按1万元的标准补足补贴。粤S68485等共计7辆车辆补贴金额为129300元。
具体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东莞市提前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第二批次).xls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如有疑问,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反映。联系人:朱玉军,电话:2200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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