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东莞市中心城区停车资源专项调查的通告
为贯彻《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文件精神,落实开展2023年东莞市中心城区停车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我局将对中心城区停车资源进行全样本调查,由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东莞市中心城区,包括莞城、东城、南城、万江4个街道。
二、调查对象:主要为供小汽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独立占地)、围合村社区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
三、调查日期: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四、调查方式:调查人员统一佩带调查证件,携带调查通告文件,利用纸质调查表和微信小程序,通过现场问询和实地调查方式,采集停车场信息。
五、调查内容:停车场所属建筑物基本情况、停车场基本信息、停车位需求信息和其他信息。
六、调查人员可凭证进入各单位(含住宅小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业办公楼、工厂园区等),请各单位支持配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调查信息,协助调查人员完成停车场相关数据采集工作。
七、调查人员需持证进行调查,请社会各单位、公众监督。凡在调查登记中,如有违反工作纪律、损害相关方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769-22775579。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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