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规范公路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莞市清溪镇即将实施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依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非现场监测点将自动抓拍违法行为,保存违法证据,并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进行查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3年9月30日零时零分起
二、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清溪镇与塘厦镇交界路段(X231线K14+200,双向4车道)
三、实施单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四、处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东莞市清溪镇广场路52号(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联系电话:0769-87730052。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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