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规范公路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莞市石龙镇即将实施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依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非现场监测点将自动抓拍违法行为,保存违法证据,并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进行查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22日零时零分起
二、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一)省道S122线东莞市石龙镇沙河桥美能达路段(S122线K37+100至K37+200,惠州方向单侧4车道)
(二)村道C52A线东莞市石龙镇环岛路路段(石龙镇和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交界处,惠州方向单侧3车道)
三、实施单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四、处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区环湖南路43号(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石龙分局),联系电话:0769-86113790。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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