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况
项目名称: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改扩建工程
选址选线: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上距狮子洋通道8公里,距南沙大桥12公里,下距深中通道29公里。项目东起广深高速公路虎门太平互通,经虎门镇、南沙区,至广澳高速公路亭角互通,全长约24公里,东侧与广深高速公路、广深沿江高速公路相接,西侧与广澳高速公路相接,是珠江三角洲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接珠江东西两岸的重要交通通道。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状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主线双向六车道,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标准段宽度为33.5米。全线现状共有桥梁35座,互通立交4处,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线路线全长约24公里。根据当前研究,初拟设置主线桥19.25公里/25座,其中特大桥10634米/6座;大桥8616米/19座;新建隧道978米/2座;互通立交4处,其中,迁建互通1处,原位改扩建互通3处;服务区1处,采用原位改扩建方案;完全利用管理中心1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69-85509333-8309(工作日)
联系邮箱:494307310@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威远虎门大桥管理中心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265972421;020-37392682
联系邮箱:2414999165@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11号4栋4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点击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或点击本公示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噪声、海洋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调查,调查属实的意见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议
六、公示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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