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水运企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1 19:15:06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分享到:


各交通运输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交通运输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交〔2023〕131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水运企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已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水运企业。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企业必须进行企业信用核查。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网站上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不具备申报《关于进一步扶持交通运输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四)、(五)项条款奖励的资格。

  (二)申报企业须符合《关于进一步扶持交通运输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条款的资格条件。申报企业的资格,由属地交通运输分局,通过审查企业的申报资料、查询企业信用等方法进行审核。

  (三)不存在《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3〕2号)规定相关不予资助的情形。

  (四)按《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已申请国家新建船舶补贴的企业,不得申请新增船舶运力奖励。

  三、申报时间

  1.“扩大规模”奖励每年申报一次,本期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

  2.“新增船舶运力”奖励每年申报一次,本期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四、申报方式

  企业可选择线上、线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

  (一)线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关键字“水运企业”,点击“申报入口”,填写信息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

  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做形式审查,申报状态将更新为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或退回修改。网上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指南(附件)准备好纸质材料和网上预审通过的手机短信,提交至线上申报时选定的所属辖区对应的政务服务中心。

  (二)线下申报。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指南(附件)准备好纸质材料,预约到所属辖区对应的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由窗口人员填写信息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为减少现场等候时间,建议提前通过“i莞家”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预约对应大厅的“惠企服务(政策兑现)栏目”到厅交件。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0769-22002518。

  (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2025年度水运企业奖补项目申报指南.doc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