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6〕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4号),现就我市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含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时间
在我市从事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在职在岗技术人才。评审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含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3月16日。申报系统将于3月17日凌晨00:00准时关闭,此后将不再开放和接受本年度批次任何形式的新提交的申请流水。
二、申报条件
(一)评审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4号)(附件1)执行。
(二)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应符合《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可通过http://dghrss.dg.gov.cn/bsfw/bsck/gryw/zcsb/content/post_395
2330.html查阅)。考核认定相关专业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4号)中“附录: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第34条执行。
(三)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原则上要求提供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对继续教育条件不作要求。
三、申报途径与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在搜索栏输入“职称评审申请”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选择对应的事项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网上申报(可参考附件2),待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再向相应的职称申报点(附件3)报送纸质材料。原“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停止使用。
(二)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材料。其中,事业单位和公有经济企业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可由人事代理机构、行业性社会组织或职称申报点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报送。属劳务派遣的,可自行选择通过工作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申报。通过劳务派遣机构申报的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和业绩成果证明,申报材料须经工作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双方公示,再由劳务派遣机构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学术水平材料和证书证明材料应与申报表填报的内容逐一对应,如不对应,将影响评委会评审结果(参考附件4、5)。其中申报中级职称的,还需提交《职称评定申请人员专业技术经历(能力)分数计算表》(附件6,内含填表样式和对应折算系数)。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7),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四、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评委会办公室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审核:1.不符合评审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审核时间截至2026年5月10日。
五、答辩环节
申报中级职称的,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人数情况确定全员答辩或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答辩人员名单。对申报材料准备不充分或有其他应参加答辩情况的人员,评委会办公室有权要求其参加答辩;未被抽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亦可主动提出答辩申请,经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参加答辩。答辩内容主要围绕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情况、学术成果以及本行业本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展开。答辩时间约每人10分钟。答辩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的视同评审不通过。
六、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收取:初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费2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申报人应在2026年6月7日前缴费,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评审。不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与否,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七、材料及证书领取
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本人或者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到市职称联络点领回申报材料,《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是重要的档案材料。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其表格应及时放入本人人事档案长期保存,如有丢失,将不予补办。
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八、有关政策
关于2025年度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解读可详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8)。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f
6.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专业技术经历(能力)分数计算表.xls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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