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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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23125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管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5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一是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根据省政务服务网事项认领、发布情况,2025年度我局无市本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工作的要求,严格对照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调整完善事项清单与实施规范,强化实施清单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做好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二是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情况。目前,我局委托下放松山湖功能区行政许可事项主项5项、子项12项、业务办理项23项;委托下放水乡功能区行政许可事项主项6项、子项15项、业务办理项27项;委托下放滨海湾新区行政许可事项主项9项、子项23项、业务办理项48项;委托下放各镇街(园区)行政许可事项主项15项、子项41项、业务办理项108项。政务服务事项委托下放后,我局通过印发操作规程、发布指导文件、开展培训、建立业务交流群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我局按照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量化、细化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办事材料、办事情形等,做到最小颗粒度。我局事项已在省政务服务网梳理公布,并依托市一体化平台实现行政审批在线申请、受理、审批、通知的标准化运行。目前,全市交通系统各政务服务部门统一审批标准,事项标准要素及时动态更新,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压减工作按时完成。
3.2025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按照市政数局要求,我局已清理规范所有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配合市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作。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我局行政许可事项238项,可网办事项23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其中全流程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199项,占比83.61%;未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但实现全网办的事项39项,占比16.39%,主要原因是该39项行政许可业务是通过省垂系统全网办,申请人直接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跳转省垂系统网上提交申请。
5.事项办结情况。2025年,我局行政许可业务申请量50644宗,其中受理量48937宗、不受理量1707宗;行政许可事项办结量48937宗,其中审批同意量47805宗、审批不同意量1132宗、转报办结量0宗,办结率达100%。
6.公开公示情况。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条件、设定依据等信息,方便群众下载表格提交预审。审批结果通过“双公示”平台、执法平台公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我局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机制,制定和修订交通运输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治理。2025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老旧码头申办港口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 广告标牌设施 停车信息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 机动车维修固废污染防治)》《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东莞港口章程》等5份规范性文件。此外,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严格规范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检查,确保涉企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
8.开展监管情况。2025年,我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道路运输、港口、航道、水路运输、道路路政和交通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交通运输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全市立案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案件6463宗。一是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非法营运汽车案件320宗,其中非法营运大客车案件137宗,非法营运小轿车(包括非法营运网约车)案件61宗,非法营运货车案件68宗,非法营运危运案件54宗。二是保护路产路权,严查涉路违法,共依法查处路政案件136宗。三是大力整治超限超载,维护全市公路安全畅通,全市共查处非现场治超案件2812宗。四是扎实开展港航执法,打击水路违法。加强对水路运输市场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港口码头和各类运输船舶的检查力度,依法严查各类水路违法行为,共依法查处港航、水运案件29宗。同时,我局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梳理认领的检查事项20项,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严格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涉企行政检查标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推行“亮证入企”、“扫码入企”,规范制定了道路运输、港口、水运、路政、公路养护等涉企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我局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局主管的行业和领域,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照《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东莞市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制定了2025年度我局牵头的联合抽查计划任务17个,覆盖我局牵头联合抽查事项8项。同时,我局按照《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制定2025年度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单部门抽查事项共21项。二是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充分利用已建成使用的36个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助力路面联合执法,同时加速推进市镇两级3个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建设,通过科技执法手段,形成全市治超执法一张网。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一是持续做好政务服务管理。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已入驻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统一使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政务服务人员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范大厅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不成事的痛点问题,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服务。二是深入推进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便民化工作。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方面,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交通运输厅各类业务审批平台等信息化渠道,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可网办率达100%,可全流程网办率达98%以上。马上办方面,严格按照省、市领导指示,对涉企审批备案事项办理时限开展多轮优化压缩。就近办方面,依托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做到事项全市通收、全市通办,申请人可选择我市任意镇街政务中心办理交通业务。一次办方面,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做到一次办结。三是全面推行道路运输证件推行电子证照工作。我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件。申请人可自行关联、下载、打印电子证照。四是优化调整审批备案事项承诺时限。我局严格落实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全面梳理涉企、涉居民的审批备案事项办理时限,并对标杭州、南京、省内其它地市和省平均办理时限开展多轮优化调整。2025年,共计41个事项的办理时限已成功压缩至低于或持平省平均办理时限,并同步更新至省政务网。
1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优化办理流程,对即来即办的简易审批事项,授权入驻政务中心人员全权处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12.缩短办事时限情况。我局238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承诺时限低于法定时限的有238项,占比100%。审批时限压减50%以上的事项有238项,占比100%。
二、取得成效
13.实施效果。通过全程网上受理、不见面审批、发送短信通知办理结果、发放电子证件等措施,大幅提高办事效率,缩减群众现场办理业务的排队等候时间。
14.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申请人对我局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工作评价满意较好,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投诉举报事项均能按时处理。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业务监管问题。我局委托下放的事权涉及33个镇街(园区)的相关承接部门,指导沟通难度大,监督检查和整改问责的手段有限。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持续做好委托下放审批事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针对性培训,及时讲解新的法律法规及疑难问题,帮助承接部门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业务流程。持续发挥业务指导群作用,为业务科室与承接部门提供业务咨询与沟通平台,方便各承接部门随时咨询问题、开展业务交流。加强对委托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规范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标准,提高审批时效,确保下放事权接得住、管得好。
(二)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政务服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强化政务服务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现窗口建设、服务环境、办事效率、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的目标,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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