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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直通港澳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2026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6-05-13 17:12:59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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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直通港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广东省直通港澳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等规定,我局对粤ZBD50港等3台车辆(详见附件)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180天的车辆名单.xlsx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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