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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测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18 18:08:12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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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有关业务系统需要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测工作。现就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金额:26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对东莞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智慧交通小脑(大交通数据中心)等2个等保三级系统开展等保测评,并出具有关测评报告。

  2.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测。对东莞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等保三级)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测工作,并出具有关评测报告。

  五、服务商资格

  (一)服务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服务商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或者在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发布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https://www.djbh.net/)机构查询信息截图或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发布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核准业务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且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9月24日17:0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见附件),逾期不予接收。

  七、投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按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闭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社区金龙路16号交通大厦主楼五楼交通综治科。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9-22002130。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起至9月24日17:00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以邮寄方式投递的,寄出后应同步电话告知联系人。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附件: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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