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直通港澳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2026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26-10-09 10:37:31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大 、 中、 小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直通港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广东省直通港澳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等规定,我局对粤ZBE23港等5台车辆(详见附件)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180天的车辆名单.xlsx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8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 隐私条约| | 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