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公示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粤交 〔2021〕3号)要求,我局现对东莞市微巴运输有限公司申请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事项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27日—4月10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信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及依据。
联系电话:0769—22002293、22002226,电子邮箱:keyuntj@126.com,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社区莞长路东城段交通大厦三楼道路客运部。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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