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4 17:27:22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对我局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请相关人员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从业资格证IC卡交回我局,逾期未交回的,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年龄超过60周岁从业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清单(2024年4月).xls

  2.超过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清单(2024年4月).xls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4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