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直通港澳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10:59:53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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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直通港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广东省直通港澳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等规定,我局对东莞百业运输公司等4家企业(详见附件1)和粤ZAL94港等100台车辆(详见附件2)依法予以注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附件: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企业名单.xlsx

  2.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180天的车辆名单.xlsx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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