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绕道、乱收费、中途甩客等行业乱象,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开展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构建长期服务考核监管机制与加强常态化执法等方式,标本兼治重拳打击出租汽车行业服务乱象。
短期治标,开展行业专项整治。一是加强与公安交警的联合执法,成立联合执法“机动组”,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在南城、常平、虎门、万江、寮步等出租车较为密集的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及督导工作。二是将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力量整合, 33个交通运输分局辖区划分为15个片区,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跨区联合执法行动,每月6日、16日、26日开展全市统一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执法监管力度。三是要求属地交通运输分局严格落实派员驻站制度,逢重大节假日、双休日等客流高峰时段,在汽车总站、汽车东站、南城车站、东莞火车站、东莞东火车站、虎门高铁站等重点区域,上午8时至晚上20时派驻执法人员进站监管。
长期治本,构建考核监管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质量信誉考核,实现市场优胜劣汰。依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要求,东莞交通部门每年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针对在经营期限内超过一半考核等级为B级及以下的企业,将收回车辆经营权。在出租车驾驶员信誉考核方面,对考核周期内信誉考核扣满20分的驾驶员,将督促企业履行行业公约,对其进行7至10天的停岗处置,对违反行业公约中列明的27种情况的驾驶员,责任企业须依据行业公约,依法与其解除承包合同,将其清退出出租汽车行业。通过企业、驾驶员责任“同时查同步罚”,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二是今年7月大湾区内地9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联合签订了《大湾区内地城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联盟公约》,各地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共享被各企业清退的不良记录驾驶员信息,共同限制不良记录驾驶员行业准入。
创新模式,通过科技手段强化监管。一是下发了《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出租车企业年底前升级更新现有巡游出租车智能化车载设备,新投放的出租车必须安装新型出租汽车智能运营专用设备,实现出租车智能计程计价、高清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上岗,通过科技手段杜绝计价器作弊、不打表议价、擅自顶班等违规行为。二是增设视频监控设备,在各客运站场出租车落客区、候客区、排队区及车站周边等区域持续开展非现场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进一步规范全市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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