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我市道路旅客运输百日整治行动之后,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发力,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继续强化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工作,对客车非法营运、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客运包车不规范经营、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无证车辆或者无证驾驶员、巡游车议价、拒载等道路客运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行业乱象实施集中整治,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切实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一是压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客运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客运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严禁客运包车跨省违法经营,包括未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严禁营运客车动态监控不在线运行,切实压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常态化组织道路客运执法行动。突出重点时段,暑运、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客流密集,充分掌握重要节点重点场站客流情况,提前做好执法工作安排,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实施错峰执勤,保障执法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区域,全面排查辖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候机楼、城乡结合部、学校、工业园、商圈等重点场站短途出行需求状况,结合辖区公交、地铁、巡游车、网约车运行情况和历史违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大数据信息,准确把握重点场站交通运输秩序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对违法违规现象要及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突出重点车辆,通过部门联合执法、跨镇执法、全市统一行动、非现场执法等常态化执法方式,重点分析“外省籍大中型客车在粤运行清单”“高频运行的本省籍非营运大中型客车清单”“高频跨省运行的6-9座小客车清单”“高频跨市运行的6-9座小客车清单”等涉及的重点车辆,准确把握辖区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特点,在辖区重点收费站实施布控,严查严处重点客运车辆非法违规运营行为。
三是协同治理提高精准执法监管效能。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畅通“异地营运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信息传递渠道,共同打击客车非法违规运营行为。充分发挥联合会商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以及联合普法机制的作用,及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研判重点车辆清单,共享研判成果,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利用内部系统进行布控打击。充分运用跨镇执法方式,加强与周边、临近镇街(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协作,严厉打击客车跨镇街(园区)非法违规运营行为,不断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善用“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用好大数据分析手段,采取“线上监控+线下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精准执法,精准查处违法车辆。对“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开展精准宣传活动,警醒企业经营者遵章守法经营,严禁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积极引导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推动其自觉将车辆转售给具备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或依法报废注销,督促其合法合规使用自备自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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